编辑:
2012-08-03
(2) 严格按照国家机动车产业政策,停止生产和销售落后车型,加强出租车和公交车的管理,加快运营车辆更新。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政策和标准,做好机动车报废工作。对超期服役、污染严重的机动车,实行强制淘汰。
(3) 推广燃气汽车技术,加快燃气站建设,以公交车和出租车为重点,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二甲醚等清洁能源。
(4) 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督管理力度,将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纳入车辆年检程序。办理车辆年检、转入等手续时,应取得市环保部门核发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超标排放尾气的车辆要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尾气超标的机动车辆一律不得通过年检,不得上路。
(5) 加强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的监督检查,环保部门要建立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监督管理动态数据库,定期向政府报告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
(6) 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治理大气污染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紧抓好这项工作。政府应成立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监督、协调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7) 各部门应紧密配合,形成合力。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各责任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分工负责,务求实效;要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做好管辖范围内的督查落实工作。
(8) 执法部门应该严格执法,严惩违法行为。环保部门是主要的环保执法监督部门,要不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建立集中突击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供电、技术监督、工商、公、检、法等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配合环保部门,进行严厉查处。
(9) 扩大环保宣传,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播媒体,大力宣传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和环保法律法规。环保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发布环境信息,公布环境污染治理进度及环境质量状况,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公众参与机制。
(10) 政府应将把专项治理任务作为环保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严格考核。对在治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将按照有关的环保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3. 参考范文
谁为“灰霾天气”埋单?
近几年来,深圳时常出现“灰霾”天气,到处灰蒙蒙的,似乎满天飞扬的都是烟雾和尘埃,艳阳被蒙上一层薄纱,市民眼前的景物不再明朗洁净,大街上也弥漫着呛人的汽车尾气。面对此情此景,或许我们不禁要问:到底“谁”在污染深圳的空气?或许大多数人很容易将此与深圳城市日益增多的汽车联系在一起。因为从深圳空气污染源看,近年来汽车尾气排放大幅增长。据统计,深圳全年汽车销售已突破11万辆,全市汽车保有量则超过60万辆,另外,每天还有10多万辆过境的车辆。鉴于此,许多人对汽车日益增多的问题表示忧虑,汽车增长在直接考验深圳道路“承载力”的同时,也对深圳空气环境“承载力”提出挑战。
对此,当我们内心深处追问“谁应该为讨厌的‘灰霾天气’埋单”时,大家一定会把矛头对准了“日益增多的汽车”。而跟“日益增多的汽车”有关的其实有三类主体,我们不妨逐一讨论一番,看看谁最应该为此而“埋单”:
第一类主体是政府,这是目前的“灰霾天气”埋单人。现在,每年深圳市政府都要拿出大量的政府支出来改善大气环境。但我们不能一直依赖政府的财政支出,毕竟汽车尾气的排放人并不是政府,而沉重的环保支出也可能增大政府的财政负担,不利于城市的发展。无论从感情角度,还是责任角度,政府都不应该成为“埋单人”,尽管如今政府正在承担这个责任。
第二类主体是汽车的使用者。从直接的角度看,汽车的购买者作为汽车的使用人,应该为此负上一定的责任。或许会有人问,假如让汽车的购买者“埋单”,我们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向汽车的购买者征收费用呢?笔者认为,可以在汽车的汽油费用中增加一定的环保费用。同时要强调的是,征收环保费用不是“惩罚”,而是引导。关键是让汽车的使用者尽量选择耗油量小的车型,同时鼓励在不必要使用私人汽车时,更多地使用公共交通,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
第三类主体当然就是汽车生产商。或许很多有识之士会提出增加汽车生产商的税收,或出台相关的环境保护税等新税种,以此来让汽车生产商承担高额的环境治理费用。但我们要思考一下,我们的目的是什么?是以此摆脱高额环保费用的负担,还是防止大气污染的进一步恶化?答案显然是后者。我们需要探究的是,收税真的可以让汽车生产商更加“环保”吗?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增加汽车生产商的税收,其实还是会转嫁在汽车的使用者身上,最终也是没能解决问题。然而,有人会问:难道汽车生产商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吗?答案是否定。我认为有关政府部门可以出台强制性的汽车政策,引导汽车生产商引进或改革生产技术,生产能耗小排污少的车型。同时对生产排污量大车型的生产商应加大税收力度,甚至予以取缔,从而减少汽车的尾气排放,从经济角度引导环保车型的生产。
综上所述,我认为探究“谁应该为讨厌的‘灰霾天气’埋单”的过程中,关键不在费用的支出角度,而是在于如何“引导”。在上述分析中,汽车的使用者和汽车生产商都应该承担大气污染的责任,而我们的管理部门关键不是去做相应的“经济惩罚”,而是通过“经济杠杆”作用,引导“汽车的使用者”减少能源消耗和尾气排放,同时也引导“汽车生产商”在生产过程中更多思考“企业效益”与“环境保护”的双赢。从更深的层次思考,或许大家会发现,为“灰霾天气”寻找所谓的埋单人其实并非是我们的初衷,更多地是希望不再需要任何人为此而“埋单”,这才是最重要的。
更多内容请进入:
标签:北京公务员申论真题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