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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6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及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聘用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颍上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为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颍上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
0558-4410709(县人社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管理办公室)
0558-4430010(县委组织部党政干部股)
监督举报电话:
0558-4412971(县人社局办公室)
标签:安徽公务员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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