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阜阳市农科院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待遇

编辑:sunw

2012-11-14

2012年阜阳市农科院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待遇

1、受聘人员纳入全额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有关政策待遇;

2、职称评定不占单位指标,不受单位指标限制;

3、提供相关科研经费;

4、取得的科研成果收益所得,给予不低于30%的奖励;

5、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期间无偿提供9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每月给予不少于1000元的生活补贴,并享受阜阳市农业科学院职工的相关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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