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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6
【摘要】: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公告,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公告请看如下内容: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名单附后)。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5月9日至10日,上午8:20--11:20,下午2:00--4: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合肥新站区磨店职教城淮海大道1号3#宿舍楼11楼)
乘车路线:合肥火车站北广场乘301路公交车至底站下。
联系电话:0551-62516154、62516139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原件(部分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的岗位)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证明原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证明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规定,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统考笔试成绩须达到70分,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岗位的考生成绩须达到60分)。
2、资格复审时,考生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有取得相关的研究成果,如发表论文、编著教材或从事课题研究的,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每人80元。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笔试和试讲(技能操作)两种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掌握专业理论、专业技能的情况,不指定任何教材。其中岗位代码3001359、3001362、3001371 共3个岗位的试卷中部分题目需在计算机上完成。
2、试讲(技能操作)。岗位代码3001371和3001372采取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测试,其余专业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测试。
试讲满分为100分。各专业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岗位,提前30分钟随机抽取试讲内容,封闭备课,试讲时间每人20分钟。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等教师基本素质。
技能操作采取实际动手的方式,时间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实际操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上午,具体时间在资格复审时通知。
2、试讲(技能操作)时间:2013年5月27日—5月31日,各岗位试讲(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情况,于笔试当天通知应聘人员,同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参加试讲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试讲的当天以抽签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试讲(技能操作)成绩均当场评定并公布。
5、专业测试地点设在学院教学楼和实验室。
(三)考官构成
专业测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4人。
(四)专业测试成绩
对进入专业测试人员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低于3:1的,以当日参加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参加某一种类专业测试的考生仅有一人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5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权重分别确定为35%(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2×0.35)、65%(其中计算机教辅岗位3001371和会计学管理岗位3001372两个岗位的专业笔试成绩占25%,技能操作成绩占40%;其他各专业笔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35%)。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应聘者最终考试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网站公布(网址:www.cmoc.cn)。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在三甲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全面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由学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3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的监督指导下,由学院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直纪工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516154
监督电话:0551-62606632
附件: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笔试入围人员名单。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13年5月3日
标签:安徽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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