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社会儿童福利院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公告

编辑:sx_wangl

2013-04-28

【摘要】阜阳社会儿童福利院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公告,为进一步提高社会福利机构护理专业化保障水平,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招聘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服务意识较强;热爱公益事业,有爱心,有耐心,不怕脏,不怕累;

(二)具有小学及以上文化水平;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四)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53年1月1日至1995年1月1日期间出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告、报名、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聘用的招聘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4月25日至2013年4月30日,地点设在阜阳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地址:阜阳市向阳办事处慈善路1号,联系电话:2365039)。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户口本、居民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片1张。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5月3日

面试地点:阜阳市社会儿童福利院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文化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三)考察和体检

考察的重点是招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现实表现等。考察合格的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颍东区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聘用的,经查属实的,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主管局批准,福利院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每三年续签一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

试用期间,月薪1000元,试用期满月薪1400元(五险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负责上班期间食宿。

咨询电话:任少英13205586116

潘云13075001666

颍东区民政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更多内容请进入:公务员频道 > 安徽公务员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