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3-04-23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于面试一周前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
(1)报名表的填写:报考者应填写《2013年宁国市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报名资格审查表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填写并签名承诺。报考岗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专业测试(面试)
1、专业测试(面试)方式:市委党校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市广播电视台采取试镜试播与才艺表演相结合方式【具体方式详见“2013年宁国市广播电视台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专业测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专业测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考官组成: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计算成绩时,除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当参加某一岗位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设定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1、体检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含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专业测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专业测试(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市委党校采取加试试讲方式、市广播电视台采取加试试镜试播方式、其余岗位采取从备用题库中加试一题方式),递补人员按照此规定执行。
3、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4、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下列情形导致引进岗位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1、拟引进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引进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引进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引进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
引进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国市人才网等网站上公示3天。其中,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公示7天。
(六)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到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经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审批。报送材料包括:《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审批表》(一式叁份)、考察材料等相关材料。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聘用合同签订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批后,新进人员须在15日内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其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及考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考工作程序,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有关事宜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本《公告》由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63-4036683
监督电话: 0563-4036101
标签:安徽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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