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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哲学:哲学中的物质概念解读

编辑:lvzw

2012-12-03

编者按:威廉希尔app 小编为大家收集了“高中哲学:哲学中的物质概念解读”,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分析:

1、“不依赖于人的意识”指出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这是物质的唯一特性。相对于意识现象来说只有物质现象才具有这种属性。因此称“唯一”。这也是物质和意识的区别。凡是物质现象必然有客观实在性。无论它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还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也不管它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无论是自然界中的还是人类社会中的;只要具备了“客观实在性”就属于物质范畴。“客观实在性”是所有物质现象的共性。不具有这一属性的就是意识范畴。“客观实在性”是判断一种现象是不是物质现象的依据。如有人提出:“我的思想不依你的意识为转移”,于是得出思想是“客观”的结论。并且为证明这一结论的正确性给所谓“客观思想”取名为:“客观存在”。因为不敢取名叫“客观实在”,结果叫了“客观存在”。“物质的当然还是物质的,而意识的也成了物质的”是典型的庸俗唯物主义,是拉美特利的哲学在21世纪的再现。

2、哲学中的物质是自然和社会中万事万物的共性,不是指事物本身,事物本身只是这一共性的载体。所以我们把自然和社会中万事万物叫物质现象或物质的。很多人没有搞清这一点,说明他还不知道什么叫哲学。哲学是关于自然、社会、思维领域的一般问题的学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则是关于自然、社会、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的科学。哲学上“物质”定义以及“矛盾”的定义,都必须从“一般”意义上去理解。不能把哲学上的“物质”等同具体的物质形态,也不能把哲学上的“矛盾”等同于生活中的矛盾。只有这样才可能真正明白了哲学。

3、“不依人的意识为转移”说明物质具有独立性,意识没有这种属性。物质可以脱离意识而存在,但意识不能脱离物质而存在。就算社会意识具有独立性也是要加上“相对”二字的。“不依人的意识为转移”也意味着单纯的意识活动是不会使物质现象发生变化的,但通过人的意识指导下的物质行为可以改变它的存在状态或具体形态。“不依人的意识为转移”是理解物质定义难点所在,有人提出:一条不好走的路,他想变得好走一些,后来政府真的修了这条路。于是得出:这路变得好走是以他的意识为转移的结论。试想这个人或政府主要领导就是单纯凭“想”而不实际去做,路会不会修好?这个修路的过程是物质运动的过程,不是单纯的意识活动的过程,当然这个过程是有意识指导的过程。意识的指导和单纯的意识活动是不同的。

4、“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说明:物质是可以被人们所认识的。这是可知论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者是可知论者。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首先是认识客观存在的物质现象,然后才发现了他们的“客观实在性”这一共性。这正是遵循了从个别到一般再到个别的认识规律。但这种“客观实在性”无论是人们认识事物之前还是之后,它都以具体物质形态做载体而呈现着自己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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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高中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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