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中 > 高中资讯

南阳市公办高中学费标准出炉

编辑:sx_qiyan

2016-08-19

备受期待的南阳市公办高中学费标准已经于8月18日出炉,南阳市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期920元,县、区(乡、镇)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期790元。新的收费标准从2016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执行。

公办普通高中取消择校生

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全省一律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取消择校生后,为使广大考生仍有相当多的入学机会,市县两级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投资改扩建校舍、增加教师编制和解决办学经费等有力措施,使各高中尽最大可能扩大招生计划。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今年,省教育厅在《中招信息系统服务平台》全程监管下,进一步加强招生录取管理,全省按志愿被学校录取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视为考生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将不能被其它普通高中再录取和注册。

市中心城区每生每期920元 县、区(乡、镇)每生每期790元

为完善公办普通高中教育收费,规范收费行为,促进公办普通高中健康发展,南阳市物价管理办公室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普通高中收费管理的通知》精神,在组织召开南阳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会同市财政局、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全市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的通知》(宛价费[2016]6号),对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进行调整。

根据通知精神,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调整后,南阳市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期920元,县、区(乡、镇)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期790元。在执行新标准的同时取消择校生收费。

新的南阳市公办高中学费标准从2016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执行。

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收取 不得跨学期预收

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除收取学费、住宿费及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学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按规定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向学生和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因学生转学、退学等原因需退还学生交纳的有关费用的,凡是符合退费相关规定的,学校按程序办理退费。

对建档立卡的家庭困难学生 免除学杂费

我市要求各学校应进一步加大对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帮扶力度,逐步提高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标准,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并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

标签:高中资讯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