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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师版高一数学集合的基本关系知识点(上学期)

编辑:sx_zhanglz

2016-08-15

古人有“书中自有颜如玉”之说。杜甫所提倡的“读书破万卷, 下笔如有神”等,无不强调了多读书广集益的好处。这篇高一数学集合的基本关系知识点,希望可以加强你的基础。

1.“包含”关系—子集

注意:有两种可能(1)A是B的一部分,;(2)A与B是同一集合。

反之:集合A不包含于集合B,或集合B不包含集合A,记作AB或BA

2.“相等”关系(5≥5,且5≤5,则5=5)

实例:设A={x|x2-1=0}B={-1,1}“元素相同”

结论:对于两个集合A与B,如果集合A的任何一个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同时,集合B的任何一个元素都是集合A的元素,我们就说集合A等于集合B,即:A=B

①任何一个集合是它本身的子集。AíA

②真子集:如果AíB,且A1B那就说集合A是集合B的真子集,记作AB(或BA)

③如果AíB,BíC,那么AíC

④如果AíB同时BíA那么A=B

3.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叫做空集,记为Φ

规定:空集是任何集合的子集,空集是任何非空集合的真子集。

精品小编为大家提供的高一数学集合的基本关系知识点就到这里了,愿大家都能在学期努力,丰富自己,锻炼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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