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大2011招生简章及各省录取计划

2011-04-22 10:11:19   字体放大:  

西安交大2011招生简章及各省录取计划

西安交通大学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地方招委会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有关录取政策如下:

2011年新增专业有“物联网工程”和“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该两专业均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此外,2011年英语专业改为文理兼收,英语(英俄方向)改为英语(英德方向,限招文史类考生)。

西安交通大学2011分省招生计划

省份 招生计划 文史类 理工类
北京 50 4 46
天津 33 0 33
河北 90 6 84
山西 80 7 73
内蒙古 25 2 23
辽宁 40 4 36
吉林 33 2 31
黑龙江 33 2 31
上海 17 0 17
江苏 119 27 92
浙江 114 4 110
安徽 68 4 64
福建 62 2 60
江西 68 2 66
山东 136 14 122
河南 140 4 136
湖北 135 4 131
湖南 114 21 93
广东 32 2 30
广西 35 0 35
海南 8 0 8
重庆 77 4 73
四川 106 4 102
贵州 25 0 25
云南 40 0 40
西藏 4 0 4
陕西 687 18 669
甘肃 84 2 82
青海 25 0 25
宁夏 47 0 47
新疆 60 2 58

录取批次

西安交通大学录取批次在各省的提前批和一批次。提前批次有艺术类、国防生和学硕连读(六年或七年制)专业,其余在一批次录取。在录取时,遵照“学校负责、地方招委会监督”的原则,按照理工类(含医学类专业)、文史类、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定向、国防生分类录取。

调档比例

西安交通大学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实际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我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只要考生政审、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提档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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