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体育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

2011-03-24 14:24:30   字体放大:  

2.“单招”与“普招”不可兼录

参加我院“单招”考试的考生,仍可兼报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即普通高考),可报考我院其它专业或其它院校。按有关录取规定,若被我院“单招”提前录取,则自动放弃“普招”录取资格。

3.杜绝资质作假

我院招生、纪检部门在考生报名、考试、录取、入学的各环节,对考生证件与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我院将取消其考试资格直至开除学籍,并将作假单位及个人通报考生所在省有关管理部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内。

(三)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简称“艺招”)

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主播)专业、舞蹈学(模特、流行舞蹈、体育舞蹈)专业的考生,须在当地参加艺术类高考统一报名,取得高考艺术类考试报名资格后,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术科测试;文化课考试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高考。详情参见《广州体育学院201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主播)专业招生简章》和《广州体育学院2011年舞蹈学(模特、流行舞蹈、体育舞蹈)招生简章》要求,或登陆广州体育学院网站(www.gipe.edu.cn),进入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四)其它政策与规定

1.港、澳、台招生办法

从1998年开始,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我院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招生。报考条件及要求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专业简介并访问我院《本科招生信息网》。

考生须参加国家教育部组织的有关文化考试,并参加我院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体育专项考试时间与我院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时间相同。

体育专项考试地点:广州体育学院内。

(1)招生专业:体育教育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及社会体育专业。

(2)学制:本科。

(3)修学年限:四年。

(4)招收人数:20名。

(5)学费:按内地学生学费标准执行。

2.“2+2”项目国际班招生办法

为了加强我院与国外大学的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给学生提供更多样的教育机会,拓宽我院培养人才的途径,我院决定从今年开始招收“2+2”项目国际班。“2+2”项目就是学生前两年在我院学习,后两年在国外大学学习,完成学业毕业后学生获得两校授予的两个学士学位和毕业证书。

凡被我院正式录取入校的学生,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家庭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能够负担赴国外学习费用的学生,均可报考我院“2+2”项目国际班。

凡欲报考“2+2”项目国际班的考生,请我院外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20-38024598。

3.研究生、进修生、函授生招生办法

凡欲报考我院研究生者,请与我院研究生部联系,联系电话:020-38024327;凡欲报考我院函授生者,或欲申请到我院进修者,请与继续教育部联系,联系电话:020-38024434、87550378。

4.新生体检规定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到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我院体检标准按广东省《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粤招〔2010〕5号)以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凡身体条件不符合报考体育类专业要求以及心脏及脑部有既往病史的考生,不得报考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新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8;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到体育教育、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运动人体科学、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因用人单位的要求,肝功能转氨酶超出正常值及乙型肝炎小三阳的考生,建议不要报考我院;考生不能患有影响正常专业学习的疾病或肢体残缺。

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体检安排在广州体育学院进行。

5.收费标准与奖、贷学金

(1)收费标准

体育类、普通类本科学费4,300元/学年,高尔夫球方向学费12,000元/学年,艺术类本科学费10,000元/学年。住宿费为500-1,500元/学年,书本费500元/学年(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最终学杂费标准以当年广东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详情请参见学院财务处网站。

(2)奖学金与贷学金

在校学生原则上每年可享受10个月的专业奖学金;被选入学院代表队的队员,视其运动等级及训练、比赛情况给予伙食补助、训练经费补助和运动竞赛奖励。

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思想表现好、运动成绩突出者,可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或运动竞赛成绩奖励奖金或“黎伟权”奖励基金。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也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奖学金与贷学金申请办法,我院《学生手册》及相关规定有详细说明。

(五)本招生简章的内容与我院2011年招生章程的内容如有不相符之处,以国家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三、本科专业介绍

(一)教育学类专业

1.体育教育(师范)专业(专业代码:040201,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广东省特色专业建设点)

培养目标与要求:本专业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创新精神、爱岗敬业,能胜任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工作,并能从事学校体育科学研究、学校体育管理及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复合型体育人才。

修业年限与授予学位:实行学分制,学制4年,可以提前1年或延长1至4年毕业。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其教育学学士学位。

课程设置:主要学习运动生理学、运动解剖学等体育生物学科,教育学、学校体育等体育人文社会学科及田径、体操、游泳、武术、球类等六十多门课程。

就业去向:面向各类学校和体育部门的教学训练、体育管理和科研工作单位;可在机关、事业、企业、集团、公司从事体育拓展、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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