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体育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

2011-03-24 14:24:30   字体放大:  

广州体育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

招生院校代码:10585

一、学院概况

广州体育学院创建于1956年,位于广州城市新中轴线北侧起点,面朝天河体育中心,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体育院校之一,隶属于广东省人民政府管辖。2008年6月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院面向全国和港、澳、台地区招生,同时招收外国留学生。目前各类学生共有8000多人,是一所具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含体育学全部二级学科硕士点)和医学门类的运动医学硕士点的在大学。是国家体育总局若干运动项目的高、中、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单位,具有一级裁判员、一级运动员审批权。

学院现有教职工703人,专任教师394 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有163人。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教师占教师人数的59.1%。学院分别与美国、澳大利亚、芬兰、英国、葡萄牙、韩国、法国、越南等国家和地区的11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聘请了50多位中外知名学者为客座教授。

学院现有体育教育系、运动训练系、武术系、体育艺术系、休闲体育与管理系、运动与健康系、体育新闻与传播系、研究生部、继续教育部、社会科学部、大学外语部等11个教学系部。现有5大学科门类和13个专业,分别是:教育学门类下的体育教育(师范)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休闲体育(高尔夫球、康乐体育)专业、特殊教育(体育)专业,文学门类下的新闻学(体育新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主播)专业、舞蹈学(模特、流行舞蹈、体育舞蹈)专业,理学门类下的运动康复与健康专业,经济学门类下的经济学(体育经济)专业,管理学门类下的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专业。其中,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3个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体育新闻、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训练等6个专业是广东省特色专业建设点。

学院拥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项目研究中心”等11个国家及省级科研训练基地(中心);拥有多个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精品课程和重点实验室;运动人体科学专业、社会体育专业、体育教育专业等三个专业是省级名牌专业。

学院一向重视运动竞赛,新中国第一位世界冠军容国团就是我院首届校友;戚烈云、陈肖霞、冼东妹、杨维、张洁雯、谢杏芳、傅海峰等等奥运冠军、世界冠军均是我院的毕业生;学院健美操队和体育舞蹈队多次代表中国队参加世界比赛,取得优异成绩;在广东省大学生运动会上,我院连续多届获得金牌、奖牌、团体总分三个第一。

学院主办的《广州体育学院学报》为全国中文体育类核心刊物。2000年以来,学院承担了118多项国家级、省(部、委)级的科研课题,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奖43 项;出版学术著作125 多部,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科研论文2400多篇。

学院的教学、训练、科研条件及生活服务设施先进、配套齐全。拥有现代化的教学大楼、图书馆、科学馆、实验中心、室内田径训练馆、体育馆、网球馆、恒温游泳池等教学训练场馆。设有康复中心、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体育科学研究所,图书馆文讯资源44 万册。

“十二五”期间,学院将继续秉承“德厚学博、文精武杰”的校训,发扬“行胜于言、止于至善,自强不息、拼搏奉献”的广体精神,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努力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体育学院,为创办体育大学和争取成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招生与录取

(一)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简称“普招”)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都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参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试;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还必须参加体育术科加试。即体育教育(师范)、社会体育、经济学(体育经济)、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休闲体育(高尔夫球、康乐体育)、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与健康、特殊教育(体育)、新闻学(体育新闻)等9个专业招生,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办法报考。“普招”录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要求,由我院实行网上录取。

(二)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称“单招”)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包含武术套路和散打两个专项。运动训练专业包含除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专项外的其它体育项目。上述两个专业文化及术科考试,按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办法规定,由我院负责组织报名、考试、录取,录取后报考生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审核,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

考生报考须知

1.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备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一级运动员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2)报考我院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

2.报名方法

(1)考生必须进行两次有效报名,①按户口所在地招生部门要求,在各地自行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填报专业类别为“运动训练”或“民族传统体育”,“单招”类,并取得考生号;②考生于2011年2月25日至3月31日登录我院《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gtedu.gipe.edu.cn/recruit/)预报名,提交相关信息。(预报名需上传彩色电子证件照片,照片为jpg格式,像素宽度120、高度160,以身份证号码命名)。

(2)考生录入个人资料信息后,用A4纸打印本人《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报名表》及《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并按表格要求到相关部门盖章。

(3)完成上述二次有效报名后,考生必须于2011年4月2—3日(8:30-17:00)带齐《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报名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及以下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到我院广州体育学院综合训练馆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A、户口簿;B、身份证;C、户口所在地高考准考证或加盖当地招生办公章的考生号证明;D、运动员等级证书和相关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E、获奖成绩证书(奖状)。

注: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另加带《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

以上证件核实后,户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退回,其它件存查。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考专项原则上须与运动员等级证书或相关比赛成绩证明的项目相符。

(2)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文件(体人字〔2002〕411号)及国家体育总局(体科字〔2007〕271号)有关规定,具备免试资格的考生也必须办理以上报名手续。

(3)一般考生原则上不采取集体确认或委托确认的方法。省、市体工队队员经我院招办批准,可由单位委托专人来我院进行集体确认。

(4)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79号文件规定,考生的报考费收费为:体育术科考试费省内考生200元/每生,省外考生235元/每生;文化考试费120元/每生。以上收费均不含体检费。

(5)报名确认后,由我院招生办公室发出《准考通知书》。

术科项目与文化科目考试须知

1.术科考试项目(范围)

(1)运动训练专业项目: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手球、垒球、棒球、游泳(跳水、花样游泳、水球)、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举重、柔道、跆拳道、拳击、摔跤等(其余未列入项目只限于体工队一级以上运动员报考)。

(2)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武术套路、散打。

2.文化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每门科目试卷卷面满分为150分。

3.考试时间安排

考生于5月2日报到(8:00-17:00),5月3日安排体检,5月4日至5日术科考试,5月6日机动及补体检,5月7日至8日文化考试。

4.考试地点

广州体育学院内。

新生录取须知

1.录取原则

(1)拟录取名单将报至考生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审核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我院按备案批复后的录取名册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并请各省、市(区)、地、县招生办按各省规定方法将考生个人档案转至我院招生办。

(2)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3)根据我院专业或专项的需求,先录取具备免试资格考生,再录取线上健将(或武英级)及一级运动员考生,最后录取线上二级运动员考生。

同等级线上考生,文化分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文体综合分排序录取;排名相同者,以其近期体育比赛成绩比较择优录取。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评论

返回顶部

您还能输入140个字(请登录后发言)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