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1高招志愿填报分两阶段网上进行
4月20日,江苏正式出台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对许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说明。2011年江苏省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在每个批次设置了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
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批次和本科各批次考生可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 5所院校,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考生在获知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以及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仅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分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志愿: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7日至7月2日进行。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专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录取的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志愿的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8日,29日前确认。
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8日至8月1日进行。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批本科及以下各批次院校志愿。考生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必须按市、县(市、区)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亲笔进行确认,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第二阶段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不需要现场确认]。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