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1投档原则:同分看语文数学成绩之和

2011-04-22 08:53:23   字体放大:  

江苏2011投档原则:同分看语文数学成绩之和

4月20日,江苏正式出台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对许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说明。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文科类、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

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过程中,对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本科平行院校志愿A院校的第一专业报考非英语语种外语专业的考生,或平行院校志愿的A院校报考民族院校的少数民族考生,按有关照顾录取政策投档。

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前,对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的档案先进行锁定,在平行志愿批量投档后,分别按有关政策,对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依照其报考科类和院校志愿进行补充投档,由高校根据规定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在投档过程中,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体育类、艺术类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艺术类传统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的投档原则是对专业合格、文化分达到省控线的考生(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除外),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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