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1高考加分新政策 名单公示两周
3月31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出台了《北京市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2011年高考加分政策:台湾省籍考生在京高考可享受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学校提档的政策;高中阶段获得区、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考生可获20分加分。
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同时符合多项照顾因素的考生,不做累计加分,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各种照顾对象应该在本科志愿填报前,按要求办理资格审核手续,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本科志愿填报期间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提交相关照顾信息。
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各中学应将照顾对象名单于5月下旬开始在校园显要位置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将于6月上旬开始公示全市照顾对象名单。
北京2011高考加分政策:享受10分加分考生:
归侨(华侨)子女;
台湾省籍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
烈士子女;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高中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三好学生”的应届毕业生;
获得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等7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