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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3月24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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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4

六、资格认定及专业分配

1、大连理工大学将依据考生报名条件及测试成绩确定相应合格资格,A级和B级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C级和D级面试成绩达标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分别从高到低排序。其中,以A级条件报考者,如面试成绩未达A级标准且成绩良好,可获得B级资格;以B级条件报考者,如面试成绩达到85分(含)以上且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获得两个及以上一等奖者,可获得A级资格。

2、大连理工大学将根据考生自主招生报名时专业志愿、测试成绩和各专业计划情况确定考生入选专业:

(1)获得A级、B级和D级资格的考生,直接满足考生自主招生第一专业志愿;

(2)获得C级资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入选专业,笔试成绩相同时优先满足面试成绩高者,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者,大连理工大学将通过专业调剂确定其入选专业,专业调剂时将不征求考生意见。

3、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公示。考生可于2017年6月22日起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自主招生测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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