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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3月21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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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三、报名方式

我校自主招生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方式,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网上报名

2017年3月23日—4月5日,考生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同时上传提交个人手写自荐信、报名申请表、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情况表、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二)考试确认

2017年5月1日—30日,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进行考试确认、缴纳报考费、打印准考证。对于未按时完成考试确认或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后,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

四、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分为初审、考试2个环节。

(一)初审

2017年4月6日—30日,我校将组织专家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所体现出的综合素质(包括考生个人陈述、学业表现、思想品德与社会实践等)、学科素质(包括考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对于所报专业类别的认知和发展规划等)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考生获得考试资格。

(二)考试

2017年6月10日—11日,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考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考察学生的学科知识、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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