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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3月21日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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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1

五、考核办法

1、初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包括考生个人陈述、学业表现、思想品德与社会实践等),结合四川农业大学人才培养目标、学科特色以及自主招生考核相关要求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

初审通过名单将于4月30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进行公示。学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收费

通过初审的学生于5月8至日5月20日通过报名系统缴纳报名及考核费,缴费标准:130元/生〔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退费(于综合考核当日凭乡镇及以上政府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办理)。

3、考核

考核方式为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含综合测试(笔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两部分。综合考核根据专业学科特色以及培养要求,主要考查学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情况。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请考生于6月3日至6月9日中午12:00,通过报名系统确认参加综合考核并打印准考证。

综合考核时间:2017年6月11日

综合考核地点: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

4、考核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综合测试成绩60分,“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40分。

注意事项:考生参加考核时须现场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否则不能参加考核。

六、确定入选资格及公示

1、入选

四川农业大学将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拟定具备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2、公示

获得四川农业大学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四川农业大学将根据考生学科专业特长确定考生可报考的相应专业范围。考生名单将于6月22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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