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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华中师范大学本科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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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28

3.入围考生只有在填报入围学科相关专业才享受自主招生优录政策,各学科对应专业如下表所示:

报考学科 可报考专业
化学 化学(师范)、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化学英才班、化学生物交叉培养班)
生物 生物科学(师范)、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化学生物交叉培养班)
信息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商务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信息资源管理)、教育技术学(师范)、教育学类(含教育技术学、数字媒体技术)
教育 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教育学类(含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地理 地理科学(师范)、地理科学类(含地理科学、旅游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科学)
新闻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
政治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政治学类(含国际政治、哲学、思想政治教育)
法学 法学类(含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学交叉培养班)
历史 历史学(师范)、历史类(含历史学、历史学基地班、文学历史交叉培养直博班)

六、考生资助

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特别是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考生,可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免除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费用。考生入学时可申请资助,学校将为其开辟绿色通道。

七、实施程序

1、2015年3月1日—3月25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报名,并上传相关附件。

2、我校组织专家组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并于2015年4月15日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和我校招生网(zs.ccnu.edu.cn)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

4、2015年4月20日—30日,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00元(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9]331号文件收费),并打印准考证。

5、2015年6月14日,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6、2015年6月20日,分A类、B类确定最终入围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和我校招生网(zs.ccnu.edu.cn)公示。

八、附则

本办法经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正式实施,未尽事宜由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301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 编: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7080、67863374、67863334、67862239、67861550(传真)

监督电话:027-67867105、027-67868009(纪委监察处)

电子邮箱:zb@mail.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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