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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华北电力大学农村专项计划自主招生简章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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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1

四、报名办法

1、材料准备

(1)请填写《华北电力大学2014年“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详见附件2,须中学盖章确认);

(2)考生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连续三年并实际就读的学籍证明(由中学提供);

(4)考生户籍证明(户口本复印件或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考生户籍证明材料);

(5)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或发表论文、出版作品、获批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中学推荐

“农村专项”计划只接受中学推荐的考生,每所中学限推荐2名考生。中学须对推荐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公示。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本年度所推荐全部考生的复试资格及该中学近三年的推荐资格。

中学须下载、打印并填写《华北电力大学2014年“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中学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后,连同本校所有推荐考生的申请材料,在2014年4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前统一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信封请注明“农村专项”。

报考北京校部请将材料邮寄至:“华北电力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06;报考保定校区请将材料邮寄至:“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071003。

五、选拔程序

1、初审

学校成立初审专家组依据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

2、考核

考核工作将根据已通过初审考生的地域分布等客观情况采取包括电话面试、视频面试或派出专家组面试的方式进行。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分别组织考核。

通过初审的考生所在中学负责本计划的联系人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延误考核工作的,责任由考生所在中学承担。

3、资格认定

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结合生源地及报考专业择优认定入选资格并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将向考生所在中学寄送《华北电力大学2014年“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书》。相关认定专业、报考要求等以资格认定书为准。

4.优惠政策

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一本控制分数线以上即可被录取到其入选专业。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入选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照生源地省级招办的要求填报高考志愿。高考录取时将通过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核,对符合志愿填报要求、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予以录取。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程序、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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