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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陕西师范大学携手工程自主招生简章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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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31

(二)材料审核

我校将按照报考条件对所推荐考生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名单将于2014年4月16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请申请学生自行查看是否通过初审,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选拔考试

1.考试日期:2014年4月20日

2.考试考点:

①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校区(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

②安康学院(陕西省安康市育才路92号)

③榆林学院(陕西省榆林市崇文路4号)

④汉中龙岗中学(陕西省汉中市大河坎龙岗东路)

⑤商洛中学(陕西省商洛市北新街西段)

⑥四川省绵阳南山中学(四川省绵阳市南塔路3号)

⑦河南省南阳师范学院(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卧龙路1638号)

⑧云南师范大学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98号)

⑨甘肃省天水师范学院(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

3.现场确认

2014年4月19日在各考点现场确认,考生务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所选考点确认地点现场确认,查看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安排。

各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在公布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时一并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

4.考核办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语文和数学),然后参加面试。

(四)确定合格考生

面试合格考生根据统一笔试成绩分省确定合格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通知学生所在中学公示,报送学生所在省级招办进行公示,均无无异议后报送教育部备案。

四、录取原则

1.最终合格考生将成为我校2014年面向农村学生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

2.所有候选考生均须参加2014年高考,并认真阅读各省招办关于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填报志愿的方法,符合省招办规定的自主选拔录取投档条件。

3.候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本省一本重点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数为自主选拔考试成绩)为考生安排专业。 4.考生入校后不得转专业。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下设自主招生工作组和考核专家组,负责具体实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2.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阳光工程实施方案》进行,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我校招生监督电话:029-85310302。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考生所在中学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进行推荐工作。我校将根据最终录取情况酌情增减各中学次年推荐名额,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推荐中学,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推荐资格,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5.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学校主页:http://www.snnu.edu.cn

招生主页:http://zsb.snnu.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邮编:710119

电话:029-85310330 传真:029-85310188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总结:2014年陕西师范大学携手工程自主招生简章公布一文就为您介绍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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