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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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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1

3、 “信息英才”计划:符合如下条件的优秀学生或学科竞赛获奖学生: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者;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奖项证明材料通过审核后,可直接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面试,免笔试,面试合格后可直接入选我校自主选拔录取 “信息英才”计划,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当地重点线以上,我校即予录取,并满足第一志愿专业。

4、自主选拔合格考生入学后,有资格参加学校相关学院教改班或卓越工程师班选拔考试。

注1:此处所优惠的分数是按照高考总分750分制来计算的,若某省的高考总分非750分制,则优惠的分数按比例计算。

注2:依据教育部规定,上述自主选拔录取政策不适用于提前批次。

注3:符合“信息英才”计划报名条件的考生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信息英才”字样。

六、录取保障措施

1、 此项工作将做到实施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过程公正、录取结果公示。

2、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并监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及家长若对于选拔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学校招生办或者纪检部门进行申诉,监督电话029-81891725。

3、对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分别予以严肃处理。责任属推荐中学的,视情节轻重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由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责任属学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其它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8204236; 029-88202267

联系人:杨老师、侯老师、毛老师

电子邮箱:zsb@mail.xidian.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xidian.edu.cn

2、本工作方案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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