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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0
5.确定入选考生:按照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所得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入选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计划的200%,并根据文科、理科参加测试的考生人数比例分配入选考生名额。同等条件下,学校将向在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申请考生、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向农村地区中学或申请考生适当倾斜。入选考生根据测试成绩评定为C、B20、B10三个等级。
6.结果公示:入选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在规定时间上报陕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7.入选名单上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并将名单上报教育部和陕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六、录取原则
1.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成绩须达到陕西省当年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线,并在本科自主选拔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西北大学只录取有志愿的合格考生,专业须服从调剂,政审体检合格,且达到西北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要求,即符合我校录取条件。
2.自主选拔测试成绩为C等级者,高考成绩只要达到陕西省当年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线,并在本科自主选拔批次第一志愿报考西北大学,学校将予以录取(录取专业按照文理科限定在公布的7个专业内)。
3.测试成绩为B20等级、B10等级者,高考分别享受20分、10分的优惠。即高考成绩要达到陕西省当年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线,并在本科自主选拔批次第一志愿报考西北大学,如其高考成绩加上对应的优惠分数达到了西北大学当年的提档线,学校将按其高考原始成绩排队,按分数优先原则予以录取,额满为止(录取专业按照文理科限定在公布的7个专业内)。注:考生专业志愿不得出现前后重复。
4.我校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校长可实名推荐5名考生(考生须符合以上规定的报名条件,且需提供中学校长的实名推荐信)。实名推荐考生也需参加西北大学组织的笔试和面试.所有实名推荐考生单独排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确定优惠等级(优惠等级为C、B20、B10)。
5. 参加《美文》组织的“西北大学·美文杂志”全国中学生散文写作大赛获特等奖和一等奖的陕西籍考生报名后须参加西北大学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直接获得C等级优惠;获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陕西籍考生报名后须参加西北大学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单独排队,按照面试成绩确定优惠等级(优惠等级为C、B20)。
6.自主选拔合格考生须在2014年6月30日前传真或快递高考志愿表和高考成绩单复印件(注明自主招生、联系电话),以确认录取资格,未办理者按本人放弃资格处理。学校不负责解决遗留问题。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公开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监督电话:029-88308129。
3.考生递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发现考生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如所在中学参与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内的推荐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对于在考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规定的考生,我校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实际情况反馈到考生所在中学和省招生办,记入考生的高考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西北大学351信箱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9
咨询电话:029-88302211 传真:029-88303892
网址:http://zsb.nwu.edu.cn/
九、本方案解释权归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总结:以上就是“西北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的全部内容,欢迎大家进入自主招生频道了解2014年最新信息,帮助您高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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