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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林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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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1

三、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申请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状态及测试通知,我办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相关事宜。

2、选拔测试:初审合格考生到北京林业大学参加选拔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面试,部分申请者加试徒手画。

(1)笔试:笔试由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同一时间进行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不互认,考生只能选择上述五所高校中的一所报考。

(2)面试:笔试当天进行,由专家组进行分组面试。

(3)徒手画加试:加试内容为:铅笔素描风景画。以下两类考生在笔试当天加试徒手画。一是符合第1条、第2条、第3条之一且报考园林、风景园林、城市规划专业的申请者;二是符合第4条的申请者。另外,以第4条申请的考生,若徒手画加试不合格,笔试成绩无效。

3、资格确定:根据考生笔试、面试、徒手画加试成绩综合评测(西部省份单独划线),确定获得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分为A、B两档,分别享有相应的专业加分政策。入选名单在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备案,同时通知其所在中学予以公示。

四、录取办法

1、报考要求:取得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资格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资格,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填报北京林业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按省级招办的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2、成绩要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且身体符合所报专业体检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审查录取。

3、专业确定:考生须在所在省级招办公布的北京林业大学本年度招生计划范围内选择专业,并服从专业调剂。录取专业时,A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750分制,下同)上加30分、B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上加20分参与专业选择,专业级差为3,1,0。对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但加分后仍未达到我校在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线或所报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特长和填报专业志愿予以安排专业。以选拔条件第1条、第2条、第3条之一入选的考生,若不加试徒手画或者徒手画加试不合格,报考园林、风景园林、城市规划专业,不享受专业加分政策,以实际考分录取;报考其他专业不受此限制。以选拔条件第4条入选的考生,原则上只能报考我校园林、风景园林、城市规划、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工业设计、木材科学与工程(家具设计与制造方向)专业,报考其他专业不享受专业加分政策,以实际考分录取。以选拔条件第5条入选的考生,原则上只能报考林学、草业科学(草坪科学与管理方向)、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林产化工、林产化工(制浆造纸方向)、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报考其他专业不享受专业加分政策,以实际考分录取。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录取结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2、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应严格组织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二年的推荐资格。

六、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日——12月22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2日(以寄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不退还)

3、初审结果查询:2011年1月5日(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同时公布考试通知,具体事宜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4、网上交费时间:2011年1月5日–1月15日。(未网上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资格)

4、测试时间:2011年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考试通知为准)

5、成绩查询:2011年3月上旬(入选名单报教育部和省级招办备案,并在北林招生网上公示)

七、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总结:《2011年北京林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发布一文就为您介绍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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