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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生简章:东南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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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0

四、选拔程序

1、初审:东南大学将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初审,确定参加“学业测试”的名单。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

2、测试:东南大学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学业能力测试,考生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并打印准考证;

测试科目: 社会科学(含语文和英语)、数学、自然科学(含物理和化学)

文科考生只测试社会科学、数学两个科目;

测试时间: 2012年2月12日

测试地点:在全国部分省(区、市)设有31个测试点,考生可根据情况自由选择。

3、资格认定:东南大学依据考生学业能力测试的单科成绩和总成绩,综合考虑,认定资格,确定等级。江苏理科考生根据高考选测科目组合分类划线。

对学业能力测试成绩优异的考生,经过东南大学学科专家组的面试(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对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科研潜能及协作精神等方面特别突出的考生,给予“特等”级别的资格(2012年特等级别的认定在江苏省试点)。

4、名单复核:由东南大学相关学科的专家对已认定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复审,报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认。

5、公示:东南大学将确认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中学,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考生所在中学校园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凡有举报并经查实,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6、签订协议:确认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须与东南大学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和“诚信承诺书”。

五、优录政策

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的有关政策,东南大学对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给予一定的优录政策:获得自主选拔录取一等的考生,高考录取分数可降至省重点本科控制线;获得自主选拔录取二等的考生,高考成绩达所在省重点本科控制线上30分即可录取。具体优录政策以考生与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签订的协议为准。

六、保障措施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坚持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全程监督,设有举报电话:025-83791874

七、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东南大学也将作相应的调整。

八、本简章授权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法:

部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zsb.seu.edu.cn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电话:025-52090271 传真:025-52090273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总结:以上就是“自主招生简章:东南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的全部内容,欢迎大家进入自主招生频道了解2014年最新信息,帮助您高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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