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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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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6

四、选拔程序

1、2012年1月 材料初审。由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初审合格及中学校长推荐的优秀考生可进入笔试环节;

2、2012年2-3月 测试。初审合格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测试。测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大纲可登陆“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通过笔试成绩确定B类资格考生,A类资格考生在B类资格考生中通过面试产生;

3、2012年3月 名单公示。学校将最终入选考生名单及等级(A类或B类)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并通知所在中学。中学、高校、省级招办须分别在相应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4、2012年4月 寄发资格证。公示日满无异议后,学校将寄发《江南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资格证》;

5、2012年7月 填报、反馈高考志愿。入选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根据所在省级招办的要求,在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或志愿栏一志愿填报江南大学,未单设自主招生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填报江南大学;考生须在所属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学校2012年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应将相关志愿信息传真或邮寄至学校招生办公室,并于2012年7月1日前登陆“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志愿信息收到情况反馈表》,未查询到反馈信息的考生应及时与学校招办联系,逾期不反馈者,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请考生及时关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的自主招生相关通知与信息。

五、优录办法

1、录取

A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本一批次控制线上,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即可录取。

B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本一批次控制线上,江南大学在该省(市、自治区)投档线下10分内(江苏省考生7分内),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即可录取。

2、专业安排

A类考生:高考成绩加10分(江苏省考生加7分)安排专业,满足其前2个专业志愿之一。考生必须填报不少于2个不同专业志愿,否则志愿视为服从。

B类考生:高考成绩加5分(江苏省考生加3分)安排专业,至少满足其前3个专业志愿之一。考生必须填报不少于3个不同专业志愿,否则志愿视为服从。

六、监督保障

1、在学校党政的直接领导下,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操作;

2、按照自主选拔录取的程序进行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坚持社会监督,选拔条件、政策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4、中学及学生本人的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七、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jiangnan.edu.cn

咨询电话:0510-85913565、85913569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监督电话:0510-85913556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4122

八、本方案由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总结:以上就是“江南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的全部内容,欢迎大家进入自主招生频道了解2014年最新信息,帮助您高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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