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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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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6

(3)测试时间:2012年3月1日笔试

2012年3月3日—2012年3月4日面试

(4)测试地点:吉林大学。

(5)测试费:200.00元。

八、入选考生确定标准

我校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报名考生进行考核选拔。

1、A类:在考生笔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的80%、面试成绩的20%)排序,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2、B类: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入选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

九、录取原则及优惠政策

1、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考试入选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考,考生必须按照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志愿,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否则作为自动放弃自主选拔入选资格。

考生填报志愿后,按规定时间将信息反馈表寄至我校。录取时我校将以此表作为确定自主选拔录取专业的依据。

2、A类自主选拔考试测试成绩前3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投档线(投档线按照我校在相关省(市、区)公布的本科招生计划数所形成的投档线测算值执行)下20分以内(含20分),且不低于所在省重点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加20分确定专业;31-10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投档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且不低于所在省重点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加10分确定专业;101名以后者,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投档线下5分以内(含5分),且不低于所在省重点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加5分确定专业。

3、A类理科考生自主选拔考试测试成绩前1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重点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00分以上,入学后可以选择进入我校“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专业学习;自主选拔考试测试成绩前3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重点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80分以上,入学后可以选择进入我校“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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