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3-12-06
五、录取政策
凡取得我校自主选拔预录取资格,在自主选拔录取批次志愿填报我校(未设置该批次志愿的省份,须在本科一批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志愿填报我校),填报的专业志愿在考生所属省(区、市)公布的我校同科类招生专业范围内,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根据规定,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一)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控制线(对于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的要求,我校将在《中国药科大学2012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中公布),我校将予以录取。
(二)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加20分(江苏考生加10分)安排专业。
六、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七、监督机制
学校纪监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实施全方面、全过程监督。
电话:025-83271570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3271319、83271422,83245186(传真)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童家巷24号 邮编:210009
九、本招生简章由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总结: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主招生简章:中国药科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自主招生内容,请继续关注威廉希尔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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