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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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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5

 

2、自主选拔录取学生培养措施

(1)创新能力、学科特长特别突出的考生,入校后将在本科阶段配备学术导师。

(2)在自主选拔录取测试中表现突出的部分优秀考生入校后将优先推荐参加我校国际合作交流项目。

(3)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地录取线,入校后可获得各类优秀人才培养班选拔资格,特别优秀的考生可直接进入各类优秀人才培养班。

(4)评定新生奖学金时,通过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可在按其高考成绩所获奖励等级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最高可获得新生一等奖学金。

六、主要日程

1、网上报名:从2011年12月10日开始,至2011年12月25日截止。

2、材料邮寄:2011年12月27日(以邮戳为准)前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3、初审情况:2012年1月6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予以公布,学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状态栏查询审核情况。

4、缴费: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2年1月10日前缴纳测试及报名费人民币80元。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我校收到汇款后即在收费状态栏中及时更新收 费状态,考生可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汇款收到情况。无法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可通过邮政汇款缴纳费用,汇款时,收款人请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收 款人地址为南京市御道街29号;汇款附言请写明网络申请号,如非本人汇款亦请写明学生姓名。逾期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参加测试。

6、报到、测试:报到时间为2012年2月8日,测试时间为2012年2月9日至10日,有关报到和测试具体安排将通过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公布,请按相关要求完成报到手续并参加测试。

七、监督机制

1、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当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学生的自主选拔录取优录资格并将情况上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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