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自主招生 > 自主招生动态

高校自主招生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培训

编辑:

2014-12-18

3.请简要介绍这次自主招生改革的主要内容。

答: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工作主要有六方面内容。一是完善申请报名和审核程序,重点确保考生的机会公平。报名由考生提出申请,有关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推荐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试点高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认真审核,合理确定考生名单,向中西部、农村地区适当倾斜。二是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和形式,重点提高高校人才选拔水平。充分发挥学科专家作用,探索完善科学、有效、简便的考核方式,重点考查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三是规范录取程序和要求,重点体现规则公平和结果公正。试点高校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严格审查考生投档资格。入选考生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同批次录取分数线,特别优异的考生可破格录取。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现阶段不扩大试点高校范围和招生比例。四是高校考核安排在高考后进行,明确主要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五是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健全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试点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六是严厉查处违规行为,明确自主招生十一条工作禁令,建立申诉和举报机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规的有关单位、个人及相关责任人。

4.请简要介绍改革后自主招生的工作流程。

答:2月底前,试点高校发布年度自主招生简章。3月底前,考生完成报名申请。4月底前,高校完成考生材料审核,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6月7日、8日,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6月10日至22日,高校完成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分值,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高考成绩后,组织本省(区、市)有关考生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原则上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前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并进行公示。

5.如何完善申请报名和高校审核程序?

答:《试点工作意见》要求试点高校明晰试点定位,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试点工作意见》的原则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校年度自主招生简章,明确申请报名条件、审核办法、考核时间等内容,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考生根据试点高校自主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结合自身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情况,向试点高校提出申请。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为保证考生机会公平,试点高校不得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和高校要求,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等写实性材料。为保证考生材料真实可信,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接受所有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试点高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合理确定参加本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公示。同时,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上,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