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zhaoll
2013-12-30
【摘要】:多了解一些高校自主招生资讯,对于高三的学生和家长来讲非常重要,威廉希尔app 为大家整理了“教育部:2014高校自主招生必须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一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国人民大学自主招生曝出黑幕、校方宣布停止2014年自主招生后,教育部发文严明自主招生纪律,强调各试点高校要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对考生报名申请进行审核,面试过程须全程录像,及时公开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
自主招生由校长挂帅
通知要求,各试点高校要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校内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各试点高校要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及培养要求,细化与学科门类或领域相适应的报名条件,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对考生报名申请进行审核,合理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人数,考核时间须安排在春节假日之后。
加强笔试和面试考核管理,面试过程须全程录像,笔试尽量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试完毕应参照高考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考生报名申请和笔试答案材料,并在考核结束后交本校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自主招生比例不超5%
通知强调,各试点高校要明确笔试、面试等成绩的使用办法,严格控制招生比例,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考核合格拟入选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数的2倍。
确定考核合格拟入选考生名单时,须明确考生入选专业及录取优惠分值,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后方可正式通知考生。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禁偏离试点定位进行恶性生源竞争,以“签订预录取协议”、“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各种方式吸引生源或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严禁变相招收艺术体育类专业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类型考生;严禁突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录取;严禁突破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录取;严禁更改经公示的入选专业录取;严禁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或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
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
通知要求,各试点高校要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及时公开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考核合格标准、拟入选考生名单及入选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录取结果、违规处理结果、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试点高校严格执行动态管理和准入退出机制,凡是政策执行不严格、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的,一律停止试点资格,并追究学校及有关人员责任。
■专家观点
构建现代学校制度迫在眉睫
“构建依法治校的现代学校制度已经迫在眉睫。”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不仅自主招生存在领导干部说了算,高校还存在诸如人事任免等重大决策“一言堂”、学校教职员工选举投票“走过场”等各式各样的怪现象。
高等教育问题研究学者、上海交大教授熊丙奇说,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包括推进行政权力、教育权、学术权分离,学校内部制约行政权力,校长实行公开民选,实行大学理事会治理,大学行政由理事会负责,行政不得干预教育、学术事务。学生也有权利参与办学监督。
“现在问题的核心是学校内部决策不是民主决策,学校成立的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往往沦为摆设。”熊丙奇说,校方应成立独立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的标准,并监督行政部门落实;所有自主招生信息公开透明;成立教师、学生、社会人士共同组成的招生监督委员会,监督整个招生过程。
■链接
自主招生10年
2003年教育部批准了第一批22所高校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出于公正性的考虑,教育部明确规定,各校自主招生人数不得超过试点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2006年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率先实行自主招生“预录取”改革,通过面试的学生即获得预录取资格,高考成绩仅作为参考。
2009年北大推出“校长实名推荐制”,这一做法随即被清华、人大等校效仿,推出“领军计划”“校长直通车计划”;同年,清华、上海交大等5校实行“自主招生联考”。
2010年教育部给自主招生降温,重申“5%”的名额限制。
2011年教育部提出试点高校自主招生向农村地区中学或申请考生适当倾斜。
2012年教育部对自主招生候选人数量设置了上限,规定“原则上控制在自主招生录取计划数的120%,最高不超过200%”。
总结: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部:2014高校自主招生必须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自主招生内容,请继续关注威廉希尔app 。
相关推荐:
标签:自主招生动态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