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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丽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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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02

五、综合素质测试程序

(一)初审

1.由中学推荐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的综合素质测试;

2.由个人自荐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3.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3月12日在丽水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二)网上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

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2016年3月12日—3月20日期间在网上确认并缴报考费。有网银的,报考费请尽量通过我校的“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的“缴费栏”缴费;没有网银的,可以到当地银行网点办理银行汇款缴费。收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汇款时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考生姓名和报名号(注意:是考生姓名而不是家长姓名;报名号是指网上注册报名时自动生成的5位数号码)。缴费后请妥善保管汇款凭条,以备查询之用。

准考证通过报名系统在网上打印,打印时间:2016年4月2日—4月8日。

我校的收款账户为:

户 名:丽水学院

开户行:工商银行丽水市处州支行

账 号:1210200009200000896

(三)综合素质测试有关事项

1.须带的证件。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2.测试时间和地点

报到:2016年4月9日(周六)上午8:00--12:00

笔试:2016年4月9日(周六)下午

面试:2016年4月10日(周日)

地点:测试地点在丽水学院校园内(具体笔试考场详见准考证,面试考场另作通知)。

3.测试方式

(1)笔试

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笔试。笔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为主,笔试时间为4月9日下午(笔试时考生需自备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笔试结束后,分别按文理科招生计划数的5倍划定合格线,并于当天将合格名单公布在学校招生网及校园公告栏上,上线考生第二天进入面试环节。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总计划数的5倍,则不进行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潜质。面试不分专业统一进行。

4.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以面试成绩计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六、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zsw.lsu.edu.cn)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入围考生名单将于4月30日前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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