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浙江高考 > 浙江高考资讯

2016年宁波大红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编辑:

2016-02-01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入围考生须参加2016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提前批进行。考生在填报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宁波大红鹰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专业须和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一致,文科、理科、美术类不得跨科填报,否则无效。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第十四条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10%+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3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美术类考生的高考成绩为综合分。

第十五条 根据入围考生志愿,学校根据考生专业第一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各专业各科类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各科类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七章 招生日程安排

第十七条 招生日程安排(如有变动,以学校最后通知为准)

第八章 监督机制

第十八条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招生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4-88044810。

第二十条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九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负责接待及解答“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学校网址:http://www.nbdhyu.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nbdhyu.edu.cn/zsb

咨询电话:0574-88052238、88052239,寒假期间可致电:13777050643

招生咨询QQ群:193599033

招生办官方微信:nbdhyzsb

招生办新浪官方微博:weibo.com/dhyzsb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6年宁波大红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分享到这里,更多内容请关注浙江高考资讯栏目。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