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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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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01

八、相关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2月23日上午9:00至3月23日下午16:00止(逾期不报);

2.材料邮寄时间:从网上报名时起至3月25日截止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寄送书面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3.学校书面材料评审时间:3月28日-3月30日;

4.书面材料评审结果查询及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时间:4月2日- 4月8日;

5.学校综合测试时间:4月9日-4月10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13日起。

九、收费标准

1.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2.缴费时间:4月6日前

3.缴费方式:

方法一:通过“银校通”收费系统。通过书面材料审核的考生可通过浙江省内任何一家“中国建设银行”网点柜台缴费,具体流程为:(1)向银行柜台人员提供学校编号:“08133”、学校名称“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学号(学号为学生本人身份证号),学生本人姓名;(2)缴费后向银行工作人员取得“缴费凭证”,以备查询。

方法二: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平台缴费,具体流程为:

(1)打开浏览器输入http://www.ccb.com,进入中国建设银行网站主页;(2)点击主页左上面热点频道旁边的“悦生活”,进入“悦生活”页面;(3)点击“生活服务应用”下面“高校服务”图标,再点击下面的“学杂费”,进入“学杂费”页面;(4)选省份:浙江省,城市:全省通用,收费单位: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号:为学生本人身份证号码;(5)点击下一步,核对姓名、金额后进行缴费。

十、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3.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4.监督电话:0575-88349446(学校纪委办公室)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zyufl.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zyufl.edu.cn/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网址:http://zs.zyufl.edu.cn/

通讯地址:浙江越秀外国语学校招生办公室(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邮编312000) 联系电话:0575—8834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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