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高考招生

2014年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编辑:

2014-05-06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由省招生考试院招生信息网、学院招生咨询网对外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

1.学费:

文史类专业:4800元/每生·年;理工类专业:5000元/每生·年;艺术类专业:7000元/每生· 年 ;服装设计专业:5000元/每生·年; 旅游管理 (新西兰项目)专业:12000元/每生·年 ; 会计(爱尔兰项目)专业:12000元/每生·年;航空服务专业:8000元/每生·年。

2.住宿费:根据不同标准公寓,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的有关收费标准,500、600、800、1000元/每生·年不等。

第二十二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学院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以成立的学生资助管理服务中心为平台,通过各级政府的补贴和学院的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有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励和资助项目,学院设立“德技双馨”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以保障其顺利入学。学院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就业,为这一学生群体提供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扶持,为其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招生咨询电话:0532-86105300、86105200(兼传真),网址:www.qtc.edu.cn 。


标签:高考招生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