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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编辑:

2014-05-04

 四、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经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奖助学措施及退费办法

  1.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人·年,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16500元/人·年。(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招生计划表)

  2.住宿费:1200元/人·年。

  3.奖助学措施:学院设有多项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奋发成才。另外,学院提供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及我院《学分制收费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六、监督机制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信息公开的规定,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2.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3.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监督检查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23-86150066 86150088 传 真:0523-86150066

  招生网址:http://zsb.njusttz.edu.cn 邮 编:225300

  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电子邮箱:zsb_njusttz@foxmail.com

  八、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九、本章程由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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