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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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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4

第十六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详见2014年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七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学院日语专业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考虑。

第十九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 学院为优秀学生设奖学金,奖学金分一、二、三等,总授奖比例达到评奖学生总人数的25%以上。我院是独立学院,属于民办性质,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三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符合国家及我院有关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的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4年我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我院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院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boustead.edu.cn  E-mail:bdzb2004@126.com

咨询电话:022-23798100     传真:022-23796201

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8号  邮政编码:300384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日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简章就为考生们整理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认真阅读,祝各位考生考入自己理想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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