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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14招生章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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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4

八、退费办法

对所录取考生因体检不合格退学、自行退学、转学、出国或其它原因终止学业的,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退还全部或部分学费、住宿费。

九、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1、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以相关省份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今年我院在江苏、上海、浙江、安徽、福建、四川、重庆、广东、广西、山西、甘肃、河南、江西等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均有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见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报(招生计划专刊)或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sdwz.cn。

2、我院在江苏省招生录取批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第一小批,2014年艺术类专业的志愿填报时间是6月27日至7月2日;其它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三批,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底至8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公布,届时可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2014年江苏招生考试报)。

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限江苏省考生报考,专业成绩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4、2014年起,我院通信工程(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城市轨道交通控制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空乘)三个专业方向不再招生。同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14年增设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人力资源管理(空乘)三个招生专业(含方向)。

十、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2014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同时,报考人力资源管理(空乘)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江苏省2014年空中乘务(含高铁、海乘)专业专业联合考试合格资格。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和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高考英语成绩和高中英语口语等级测试成绩均须达到良好及以上。

4、江苏省考生报考我院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提前批次艺术类: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普通本科第三批:除人力资源管理(空乘)专业及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CC外,其它专业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1B1C,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均不低于C,技术科目合格。

标签: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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