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高考招生

2014年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编辑:

2014-05-04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一条学院建立奖学金制度,每年有35%以上的学生受到表彰和奖励: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等。

新生奖学金: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批本科的考生,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者,入学报到后可获得新生奖学金1万元。对于本科层次仍按二批本科和三批本科招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分数在二批本科线上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者,入学报到后可获得新生奖学金3000元;二批本科线下10分以内的考生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者,入学报到后可获得新生奖学金1000元。对于本科层次二批本科和三批本科合并为同一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数排名招生计划前10%以内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新生奖学金1000元。平行志愿报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几个院校志愿中必须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才能享受此政策。

第二十二条学业期满符合学院规定的毕业生,颁发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我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标签:高考招生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