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4-04-29
四、考试科目 (一)音乐学专业:
总分100分:专业主科60分(声乐、钢琴、器乐任选一)、视唱练耳40分。
1.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
2.钢琴或器乐: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二)舞蹈表演专业:
总分200分:面试100分(口试、软开度能力测试、技术、技巧、动作模仿)组合剧目表演100分。
1.口试10分(形体、形象、气质);
2.软开度能力测试50分(下叉、下腰、膀子、腿的外开、弹跳、爆发力);
3.技术、技巧20分;
4.动作模仿20分;
5.组合剧目表演100分;
(三)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总分200分: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1.素描:人物头像;
2.色彩:静物;
五、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规定。
2.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并取得相关专业合格资格。
六、报名方式、考试成绩查询 1.报名方式:考生一律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所在省艺术统考合格证在我校所设考点报名处报名,并打印专业《准考证》。
2.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我校专业《准考证》按考点安排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术科考试。考生必须自觉严格遵守考点的考试纪律,如有违反,取消考试资格。
3.我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合格线,如无特殊说明,美术类考生按考生成绩进行总排名,不分专业排名。
4.报考我校的考生均可在2014年4月20日后登录我校网址http://zs.gzbjc.edu.cn查询考试成绩及排名并自行下载打印合格证,不再寄发。
六、录取 1.我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3.考生需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且考试成绩达到生源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我校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如无特殊说明,美术类考生的录取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按我校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校考合格生源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认可生源省术科统考成绩。
4.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七、毕业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节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八、其他 1.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实行奖、贷、助、补、减等制度,鼓励学生刻苦、勤奋学习。
3.毕业生就业方式:学生毕业后按照当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政策自主择业。
九、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毕节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通讯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学院路
网址: http:// www.gzbjc.edu.cn
电话(传真):0857-8330279
毕节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就为考生们整理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认真阅读,祝各位考生考入自己理想的院校!
相关推荐:
标签:高考招生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