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4-04-26
第十九条其他主要收费项目为住宿费和书本费。学生住宿标准为6人间,住宿费一年为900元,书本费按800元一年收取毕业时多退少补。
第二十条针对需要办理退费的考生,按《海南省民办高校学生退(转)学退费办法》(海南省教育厅琼教计[2008]158号)执行。
第六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以及资助政策并开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学生依据政策及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提出申请,经学院评审通过可以获得。
优秀奖学金:录取新生达到生源省本科二批分数线,一次性减免学费4000元;达到本科三批A类文化分数线(特长生除外),一次性减免学费1000元。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特别贫困生3500元/人·年;一般贫困生2500元/人·年;海南省优秀贫困生4000元/人·年;
陈峰助学金:2500元/人·年;
勤工俭学:学院每年为贫困学生提供大量勤工助学岗位;
助学贷款:被录取新生可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商业贷款:海航集团财务公司面向学院提供“海航财务公司助学贷款”项目,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贷款;
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符合学院调整专业规定条件者,由本人申请,经学院批准后可调整专业。
第二十五条学生修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高职)学历文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全称为“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第二十六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等招生信息,通过以下方式公布和咨询。
学院网址:www.hnasatc.com
办公电话:0898-88348005,88348006(传真)
E-mail:zhaoshengban@hnair.com
监督电话:0898-88348299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分享到这里了,希望能帮助大家冲刺高考!
相关推荐:
标签:高考招生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