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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术学院2014普通本科招生简章、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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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3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艺术类专业及高等艺术院校附中的毕业生(含应届生)。

3、现役军人凭大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报考。

4、具有一定美术基础,身体健康。

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教育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两年者;(4)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度不得报考者;(5)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者。

五、报名办法

我校2014年各校考专业均采取网上预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1、网上预报名:申请报考我校的考生,请登录http://219.136.207.147,进入我校专业考试报名系统,进行专业考试网上预报名。考生请务必认真阅读“承诺书”,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取得网上报名号。网上缴费成功后所有信息不得修改。考生凭网上报名号,按规定时间到所选定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选择湖北考点的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hb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2、现场确认:网上预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考生(包括湖北考点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定考点现场确认,交验报名材料,打印准考证。因要现场摄像、采集指纹,考生须本人亲自到场确认,不能代报。

3、现场确认时需交验的资料:(1)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遗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考生参加省美术术科统考准考证或统考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上述各项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后,由我校招生办统一发给考生专业准考证,专业准考证须加盖我校招生办公室公章方为有效。

5、报名考试费:175元/生(广东省考生);210元/生(广东省外考生)。

6、港澳台侨考生报名及考试时间和方法见本简章“十、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

六、专业考试

(一)考试纪律

1.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广州美术学院考生须知》和《广州美术学院考场规则》,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严禁替考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或者学籍,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

(二)考试时间、地点

我校专业考试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河北、河南、江苏、甘肃、湖南省考生只能在生源所在省内考点参加考试;河北、河南省考点不接收其他省份考生参加考试。广东省考生不得在广东省外考点报考,非广东省考生不得选择广东省内考点报考。考生如违反规定,我校有权取消考生成绩,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1)、我校在广东省外设有12个考点,分别安排在年前、年后两个时间段组织考试,其中桂林、成都、长沙、南京、武汉、郑州、北京、沈阳、石家庄9个考点在年前组织考试,南昌、兰州、淄博3个考点在年后组织考试。考生(不含广东省)只能选择一个广东省外考点报考,不得多选。各省外考点具体安排如下:

考点 地址 邮政 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 考试时间

编码

广西师范大学 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 541004 0773-2863729 2013年12月30日-2014年1月10日 2014年1月14-15日 2014年1月17日

武侯高级中学 成都市武侯区簇桥文盛路1号 610043 15719418052

028-85014308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现场确认地点) 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考试地点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 410004 0731-85623099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应天校区 南京市应天大街832号 210019 025-86265382

025-86265404

郑州市第106中(原郑州铁路六中)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450052 0371-68354129

北京城市学院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100083 010-62321818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46号 110045 024-88257503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信工路18号 050035 0311-85381341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杨汊湖标准化考场 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五路标准化考场 430023 027-85620977 2014年1月12日-13日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缴费。

南昌大学 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南昌大学   330047 0791-88305092 2013年12月30日-2014年2月12日 2014年2月17-18日 2014年2月20日

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180号 730070 0931-7601082

淄博市招办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张周路12号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 255049 0533-2793620

(2)、我校在广东省内设有7个考点,接受广东省考生报考。考生按照所属地区选择考点报考,各省内考点具体安排如下:

考点 地址 邮政 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 考试时间

编码

广州美术学院 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510006 020-84017740 2013年12月30日-2014年2月15日 2014年2月20-21日 2014年2月23日

嘉应学院 梅州市梅松路嘉应学院 514015 0753-2186976

0753-2186713

深圳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深圳市北斗路20号(文华花园内) 518002 0755-25114678

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四路2号 528200 0757-86221541

湛江财贸中等专业学校 湛江市麻章区麻赤路109号 524094 0759-3306058

广东茂名市新世纪学校 茂名市高水公路168号大院 525000 0668-2995976

中山市第一中学(初中部) 中山市兴文路68号(一中高中部西南侧,城桂公路长江北旧车交易市场对面) 528400 0760-89989283

考生所属地区 考点 备注

茂名市、阳江市 广东茂名市新世纪学校 广东省考生必须以本人身份证所注明的地址作为选择考点的依据,如考生的身份证地址与参加全国文化统考准考证中指定的考试地点不相符,则按文化准考证中的考场地址,在广东省相应考点报名及考试。

汕头市、潮州市、汕尾市、揭阳市、梅州市 嘉应学院

深圳市、河源市 深圳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湛江市 湛江财贸中等专业学校

佛山市、云浮市、肇庆市、东莞市 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

中山市、珠海市、江门市 中山市第一中学(初中部)

广州市、惠州市、韶关市、清远市 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

七、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美术类考生须参加省级艺术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有资格被本科院校录取(未组织艺术统考或对考生报考31所独立院校另做规定的省份除外;报考生源所在地省级艺术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报考我校除美术学(美术教育)、美术学(美术史,文科类)、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文科类)、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以外各专业,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根据教育部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一节第八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试,凡不符合录取条件、发现有舞弊行为或经我校招生委员会认定未达我校入学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情节恶劣的,我校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录取原则和办法:

1、外省:

(1)、我校工业设计专业除广东省外,仅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四个省市招收普通类理科生,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除广东省外,仅在湖南、湖北、江西、江苏、浙江五个省市招收普通类理科生,其它各专业文理兼招。

(2)、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按文化成绩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择优录取。

(3)报考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根据考生所属省份的普通理科类本科分数线,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4)、报考其他各专业,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综合分,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5)、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我校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及考生志愿按综合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6)、单考专业成绩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绩和外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计算综合分,优先录取。若同一专业符合优录条件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则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广东省:

(1)、我校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招收理科生,其它各专业文理兼招。

(2)、报考美术学(美术教育),考生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广东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在投档考生中按综合分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3)、报考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按文化成绩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报考美术学(美术史,文科类)、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文科类),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根据广东省普通文科类第二批本科分数线,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报考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根据广东省普通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分数线,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3)、报考其他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4)、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我校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及考生志愿按综合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单考专业成绩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绩和外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计算综合分,优先录取。若同一专业符合优录条件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则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八、学费、住宿费标准

2014级新生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财政厅下发的粤价[2007]186号、粤价[2013]34号文件执行。

我校2014年新生收费标准为:

1、学费: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学费为每学年10000元,其它各专业学费为每学年15000元,均不含住宿费。

2、住宿费:普通学生公寓四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元;留学生公寓双人间每生每学年9000元,单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美术学院学习费用相对较高。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应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不得拖欠学费、住宿费,请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九、奖、贷学金等措施

按国家政策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缓”等为主要内容的奖学与资助工作体系,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与资助,具体措施包括:

1、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组织评选优秀学生,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授予荣誉称号,奖学金等级金额由1000元至8000元,奖励面约30%。

2、开设“绿色通道”:新生入学前,应筹足学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经过审核批准,可报到入学。

3、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入学后由学校组织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额度为6000元。

4、勤工助学:学校提供一定的工作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获取劳动报酬(每月最高可获得500元酬金)。

5、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在学期间因突发重大事故而遭遇特别经济困难可申请学校发放一次性特困补助,特困学生在读期间也可申请特困生活补助。

6、减免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遭遇特大灾害,可申请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7、分期缓缴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分期缴交学费,一年内缴清。

8、艺术名家及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现已设立杨之光励志奖学金,鸥洋油画助学金,方林(方楚雄、林淑然)学术论文奖学金,曹崇恩励志奖学金,梁容(梁世雄、容璞)励志奖学金,黎明、黄咏贤中国画奖学金,许钦松创作奖学金、黎明雕塑创作奖学金、李自健创新创作奖学金、李自健励志奖学金、凤凰艺术奖学金、严彪油画助学金、星星艺术奖学金、志诚艺术奖学金、祁泽湖助学金等近20项。奖助学金额:每生2000元至10000元。

9、国家政府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3000至8000元。

十、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

1、我校对华侨和港澳台考生实行文理兼招。

2、凡符合教育部关于“2014年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办法”规定的条件,即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参加2014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均可免文化考试填报我校。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符合报考条件并填报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考生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并达到最低录取标准“2、2、1、1”,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1级及以上,专业加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签发入学通知书。(专业加试办法见本节第4条)

3、凡不符合第2条所述条件的香港地区考生及华侨、澳门地区、台湾省考生,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学生考试”(文化科考试,下称“文化联考”),以及由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在文化成绩、外语单科及专业成绩过我校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由我校根据综合分(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按其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并签发入学通知书。有关文化联考信息,可咨询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邮编:510631,电话:020-38627813、38627826)。

4、专业考试(含香港地区免试招生专业加试)

(1) 专业考试报名费:600港元/生

(2) 专业考试报名时间:3月至4月上旬(详情请咨询各考点,台湾和华侨考生专业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29日)

(3)索取简章资料及报名地点:

香港: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接受香港考生(含参加香港地区免试招生专业加试考生)报名,咨询电话:00852-36288711。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接受澳门考生报名,咨询电话:00853-28333611。

广州: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办,接受台湾和华侨考生报名,咨询电话:020-84017740。

(4) 专业考试时间:2014年5月31日

(5) 专业考试地点:

香港:香港跑马地景光街14号中知书院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

广州: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

5、入学后,华侨和港澳台学生需住校者由学校在校内统一安排。

十一、广州美术学院2014年考试大纲

色彩

1、 目的和要求

色彩考试以考查考生观察、感受和表达色彩的能力为目的,要求考生较熟练地掌握色彩基本规律和写生基本技能。

2、 考试范围

静物写生或默写。

3、 工具材料

1) 水彩、水粉颜料自选;

2) 自带画夹(或画板);

3) 画纸:8开水彩纸(由考场提供)。

4、 考试时间

3小时。

5、 评分

满分为100分。

6、 评分标准

1) 运用色彩进行构图的能力;

2) 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

3) 运用色彩对比关系表现色调的能力;

4) 处理整体与局部的能力;

5) 审美趣味以及驾驭工具材料的技能。

速写

1、目的和要求

速写考试要求考生在较短的时间内,用简练、概括的手法,准确、生动地捕捉和把握人物的动态、比例等形象特征,并将之组合成生动的构图画面。

2、考试范围

人物及场景写生或默写。

3、画具和材料

1) 铅笔、炭笔、炭精棒(条)等自选;

2) 自带画夹(或画板);

3) 画纸:8开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

40分钟。

5、评分

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

1) 对人物的形体比例和结构特征有一定的感受和理解;

2) 能较好地把握人物和画面主次的整体关系;

3) 对对象有较独特的感受并能捕捉到对象的基本性格特征;

4) 构图合理,生动、丰富,并有一定的美感;

5) 能较熟练地运用工具、材料,有一定的表现技巧能力。

素描

1、目的和要求

通过素描考试,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要求考生在考试时间内,明确的表现视觉感受和对造型的理解。

2、考试范围

人物写生或默写。

3、工具和材料:

1) 铅笔、炭笔、炭精棒等自选;

2) 自带画夹(或画板);

3) 纸张:8开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

3小时。

5、评分

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

1) 画面整体、造型语言明确;

2) 构图合理,比例和形体结构关系准确;

3) 画面具有空间感、体积感和质感;

4) 能较好把握画面整体关系,主次关系处理协调;

5) 所表现的对象造型特征把握准确、表现语言独特;

6) 工具材料运用熟练、具有较强的表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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