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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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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1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14年2月21日—3月3日;

2.材料邮寄:2014年2月21日—3月5日 (以当地邮戳为准);

3.学校初审:2014年3月6日—3月13日;

4.网上缴费:3月14日至3月26日;

5.综合测试:3月29日至3月30日;

6.成绩查询:4月1日起。

第七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资助

第二十九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三位一体”招生收取报名费110元/生;大学学习期间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1400元/年)和学分学费(75元/学分)组成,住宿费1000—1200元/年。

第三十一条 高考录取的新生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4400元/年),学年末按实际修读学分进行结算。

第三十二条 学校建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严格执行奖、贷、助、补政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三十三条 学校开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向学校申请“新生助学金”。

总结: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高考内容,请继续关注威廉希尔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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