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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2
5、钢琴演奏方向
演奏科目及要求 |
●钢琴演奏 1、演奏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肖邦练习曲1首、其它练习曲1首、复调作品1首(前奏曲与赋格); 2、演奏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古典奏鸣曲1个快板乐章;乐曲1首,曲目自定。 |
公共科目 |
笔试:《听写》、《乐理》。 |
分值及 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2、专业结构分(百分制)=演奏初试45%+演奏复试45%+《听写》6%+《乐理》4%。 |
6、键盘乐器演奏与编导方向
演奏科目及要求 |
●钢琴演奏与编导:演奏科目及要求与钢琴演奏方向相同。 ●手风琴 1、演奏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或快速技巧性乐曲1首、乐曲1首; 2、演奏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复调作品1首、乐曲1首。 ●电子管风琴 1、演奏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1首、快速技巧性乐曲1首; 2、演奏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复调作品1首、乐曲1首。 说明:以上除钢琴演奏与编导外,其它各专业品种可有2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 |
公共科目 |
笔试:《听写》、《乐理》。文章来自:中国艺考网(www.yikao.cn) |
分值及 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2、钢琴演奏与编导专业结构分(百分制)=演奏初试45%+演奏复试45%+《听写》6%+《乐理》4%; 3、手风琴、电子管风琴专业结构分(百分制)=演奏初试40%+演奏复试50%+《听写》6%+《乐理》4%。 |
7、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方向
演奏科目及要求 |
●爵士鼓 1、演奏初试:小军鼓基本功练习2条(1条滚奏,力度由ppp渐强到fff再渐弱到ppp演奏;1条选自Sabin军鼓基本功40条),从曲目库中选取军鼓练习曲1首; 2、演奏复试:爵士套鼓基本功训练1首,从曲目库中选取爵士套鼓乐曲3首。 ●古典吉他 1、演奏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单音音阶1套(两升两降调号及以上),双音音阶1套(三度、六度、八度、十度),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轮指练习曲或含有轮指技术的乐曲1首、复调作品1首; 2、演奏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1首、协奏曲1个快板乐章或大型独奏乐曲1首。 ●萨克斯管 1、演奏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音阶、琶音1套〔二升二降调号及以上,分别用连音、吐音吹奏〕,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技巧难点不同的练习曲2首; 2、演奏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乐曲1首、奏鸣曲或协奏曲1个乐章。 说明:以上除萨克斯管外,其它各专业品种可有2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有伴奏的曲目,伴奏人员自带。 |
公共科目 |
笔试:《听写》、《乐理》。文章来自:中国艺考网(www.yikao.cn) |
分值及 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2、专业结构分(百分制)=演奏初试40%+演奏复试50%+《听写》6%+《乐理》4%。 |
(五)舞蹈表演与教育专业文
科目及 要求 |
1、初试(舞蹈基本功):①踢、搬、控前旁后腿;②小跳、中跳、劈叉跳、横双飞燕(男)、蹉步撩腿大跳、紫金冠、蹉步拉腿跳、飞脚(男)、旋子(男)、蛮子(男)、蹦子(男);③四位转、平转、挥边转或旁腿转;④点翻、串翻、扫堂(男)、赞步(男)。以上各种技巧可作复合性的展示,考生初试应着练功服(女:体操服、裤袜;男:汗衫、紧身练功裤); 2、复试:①舞蹈表演(限三分钟以内,自备伴奏CD;考生须仔细检查CD质量,如因CD质量问题影响考试,由考生本人负责),②舞蹈模仿。 |
分值及 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2、专业结构分(百分制)=初试(舞蹈基本功)50%+复试(舞蹈表演及模仿)50%。 |
九、文化科目考试
凡获得我院“文化考试通知书”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文化高考,方可填报我院专业志愿。
十、其它事项
1、考试大纲及曲目库均在我院招生考试网上http://zsks.whcm.edu.cn另行发布。
2、报考演奏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乐器一律自备(钢琴之外)。招生考试期间,钢琴考场备有钢琴,电子管风琴考场备有雅马哈900型电子管风琴(如考生需使用其它型号的乐器,请自备);西洋打击乐器和民族打击乐器考场备有定音鼓、马林巴、排鼓(五件套)、大堂鼓,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考场备有爵士鼓,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3、严禁考生将任何书刊、报纸、资料、无线通讯设备和电子产品及其他违规物品带入考场,对作弊和违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及被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4、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自动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规定复查,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学籍。
5、新生入学第一年为试读期,试读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6、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各种待遇按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7、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办公室将在我院校园网上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校园网上的招生信息。
8、本简章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7-88076720(高峰期线路忙时,请耐心拨打)
总结:有关于“2014年武汉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简章”就为您介绍完了,威廉希尔app 高考站编辑将第一时间特别整理全国各地高考信息,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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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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