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高考招生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编辑:zhangll

2013-04-23

本文主要为考生提供“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希望对准备参加2013年高考的考生有所帮助!

一、学校全称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

三、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

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以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计划为准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

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日语、法语、汉语国际教育等语言类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1、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二)录取程序、规则

3、根据我校在各生源地省(区、市)招生计划数,按各省(区、市)规定自主确定投档比例(上海市投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4、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投档后兑现我校校内优惠加分政策(仅限上海市考生)。

5、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6、我校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间的录取级差分。同分志愿优先;同分、同志愿者,文科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

7、报考我校所有专业均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安排的外语口语考试(个别省市不加试外语口试除外),成绩需合格以上。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2.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沪财预[2003]93号,沪价费[2003]56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的本(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7703050;021-52067206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67703011

十四、网址

http://zhaosheng.shift.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在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社会奖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校内优惠加分政策

我校校内优惠加分政策仅适用于上海市本科集中录取阶段,不适用于其它省(区、市)本科集中录取阶段。

1.高中阶段,获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并按市教委规定获得加分的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投档后加7分。

2.高三阶段或高一阶段、高二阶段连续两年获上海市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并按市教委规定获得加分的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投档后加5分。

3.高三阶段获得科技发明创造奖或学科单科竞赛优胜奖,并按市教委规定获得加分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投档后加5分。

4.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校园网公示的推荐和自荐办法所列标准,经所在中学推荐或学生本人自荐,并经我校审核确认的优秀推荐生和自荐特长生,投档后加5分(该两项不可累计加分)。

5.根据《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013年舞蹈特长生自荐实施办法》,经学校考核公示后获得A档政策的学生,投档后加12分;获得B档政策的学生,投档后加7分。

6.高考外语成绩在125分以上,且外语口试成绩在B级以上者,投档后加5分。

7.以上加分项目之间仅第6项可与其他项累加累计,其余各项之间不累加累计。

查看更多:高考 > 招生简章

标签:高考招生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