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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高三上册语文第一次月考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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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7

三、文学类文本阅读(25分)

1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25分)

两家人和两只狗

赵 新

他们两个是兄弟。他们两个是邻居。东院住着哥哥,西院住着弟弟。

两个院落之间是窄窄的一溜荒地。荒地上长满了杂草,有沙蓬蒿,有马齿菜,有鬼圪针苗,还有铁刺蒺藜。

两年前,哥哥偷偷地把荒地上的界石往西挪了挪,挪了大约有二尺;弟弟发现以后,又偷偷地把界石往东挪了挪,挪了大约有三尺。为此兄弟两个恶狠狠地打了一架,哥哥被打歪了鼻子,弟弟也被撕破了耳朵。为此两个人还骂了祖宗,说他们以后谁再答理谁,谁就是狗娘养的!

两年来他们没有说过一句话,更没有来往;如果在哪里碰面了,一个拐弯就走,一个掉头而回;拐了弯掉了头还要往地上啐几口吐沫,说是晦气晦气真晦气!乡亲们说他们结下了死仇气,他们立刻更正说不是死仇气而是鬼仇气,我以后做了鬼也和他有仇气!

今年开春东院养了一只乳白色的京巴狗,很好看,很好玩;西院见东院养了,自己也马上养了一只。西院的狗是米黄色,西院说我们什么颜色的狗都可以养,就是不要白的!白的是孝,死了人才戴孝哩!

人有仇气,狗没有仇气。那一白一黄两只狗常常在那片草地上追逐玩耍,跳跃奔袭,有时候如痴如醉地亲吻,有时候抱成一团嬉戏。那一天那条黄狗欢天喜地跑进东院里来,正要兴致勃勃地和白狗打招呼的时候,被哥哥一脚踢飞。哥哥怒不可遏地骂道:杂种!想讨我的便宜?瞎了狗眼不是?

这一脚正踢在眼上。狗眼青了,狗眼肿了。西院的弟弟马上告诉媳妇说:咱的狗肯定是被东院踢伤的,等他的狗来了,你就使劲打,使劲踹,要死的不要活的!

东院的狗果然来了。媳妇才要抡圆了棍子咬牙切齿地打,却发现那团状如雪球的小东西嘴里衔了一根火腿肠。小东西径直跑到萎靡不振的黄狗身边,把嘴里的东西放下,陪了黄狗卧在一起。

媳妇看见,白狗开始抚慰黄狗,它抬起前腿梳理它的绒毛,挠它的肚皮。

它用舌头舔它的鼻子,舔它的眼睛,舔它的伤痕。

白狗的眼里忽然有了泪水。那泪水拖得很长很长。

白狗又叼起地上的火腿肠,然后把它送到黄狗嘴里。

媳妇心里一动,扔了手里的棍子。

过了春天到了夏天,又到了盛夏,到了伏天。

伏天太热,村里人晚上睡觉都敞着门子。

那天深夜白狗和黄狗一片狂吠。哥哥和媳妇说:你听,这狗叫得不相当啊,敢是院里有什么玩意?媳妇说:我害怕,你不要出去!弟弟也和媳妇说:你听,这狗叫得不相当啊,敢是院里有什么玩意?媳妇也说:我害怕,你不要出去!两个男人都没动,结果第二天早晨他们发现,两只狗都被刀子捅死了,黄狗死在了东院,白狗躺在了西边的院里。

哥哥横眉怒目地找到弟弟说:老二,你为什么捅死我的狗?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我饶不了你!

弟弟说:老大,你还有脸找我?我的狗为什么死在你的院里?

新仇旧恨,两个人动手就打,结果哥哥和弟弟都躺在了地上,一边痛苦地呻吟,一边慢慢地喘息。

后来县公安局捉住了一个小偷儿。小偷儿交代,他在伏天的一个夜晚,潜入北铺村的东院去偷东西,结果被一白一黄两只京巴狗咬扯得下不了手,一怒之下,他就掏出了刀子。小偷儿交代,因为他知己知彼,知道东院和西院有很深刻的仇气,在朦胧的月辉里,他顺手把死在地上的白狗扔在了西院,然后逃之夭夭。

这自然是后话。

(原文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这篇小说以兄弟俩为两只狗之死而造成误会,以至大打出手为线索展开故事情节,揭示了人性的弱点,给人以深思。

B.文章开头交代兄弟俩的关系及兄弟之间所居住的位置,并特意交代了两个院落之间的一溜荒地,这就为下文兄弟之间争地界埋下了伏笔。

C.“它用舌头舔它的鼻子,舔它的眼睛,舔它的伤痕”,这里运用了细节描写,表现了狗与狗之间的真情。

D.小说还写到了弟弟媳妇,这个人没有报复心,是一个善良的女人,在文中作为次要人物对塑造兄弟俩的形象起到了补充作用。

E.弟兄之间由于缺乏理解,缺乏沟通造成了彼此的仇恨,作者由此告诉人们,人与人之间多一份理解,多一份沟通,就会消除仇恨。

(2)结合小说情节,概括两兄弟的形象特点。(6分)

答:

(3)小说多处写到了兄弟两家的狗,作用是什么?(6分)

答:

(4)你觉得小说结尾的“后话”交代有无必要?为什么?请联系小说的情节加以探究。(8分)

答:

四、实用类文本阅读(25分)

1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重返北京

白云悠悠,人世悠悠。

朱自清离开北京整整五年,想不到如今又回来了。举目无亲,只好先住在朝阳门边一位朋友的家里。他在北大读了四年书,虽也玩过几回西山,但多在城圈子里呆着,始终没到过清华,对它很是陌生。

清华设在北京西北部的清华园,环境幽静,风景优美,原是端王载漪的王府。清华大学前身为“清华留美预备学校”,于1911年正式开办,它的任务就是培养留美学生。1925年清华进行改革,增设大学部,朱自清就是因此而被聘的。

那时清华大学的教务长是张仲述,朱自清不认识他,于是和那位朋友商量写一封信去,约定第三天上午前往拜访。那天几经周折,看表已经11点了,才到达清华大学。坐在客厅等一忽儿,出来一个高个子长脸的,样子很能干的人,这就是他所要会见的教务长张仲述,谈到12点过,宾主才客气地分手了。

过了两天,朱自清带着简便的行李,从朝阳门朋友家搬出,住进了清华园古月堂。清华园很美,绵密的绿树丛中,蜿蜒着清清的溪流,郁葱的伞松,青青的草地,宽敞的教室,巍峨的礼堂,小小的荷池晃荡着岸边小树的倒影,池莲迎风起舞,散发出阵阵幽香。这样的风味和南方自不相同,别有一番气韵。但朱自清孤身一人,刚来乍到,没有什么朋友,心里十分寂寞。在江南时,他晚上睡眠极好,照例是一觉到天明,北来之后,却睡不安稳,夜夜有梦,而且从来没有一个是清清楚楚的,醒来不知所云,恍然若失。

最难堪的是每早将醒未醒之际,残梦依人,腻腻的不去;忽然双眼一睁,如坠深谷,万象寂然——只有一角日光在墙上痴痴地等着!我此时决不起来,必凝神细想,欲追回梦中滋味于万一;但照例是想不出,只惘惘然茫茫然似乎怀念着些什么而已。纷乱的梦境反映的是不宁的心绪。其实,朱自清到北京之后,一直强烈地怀念着南方那段生活。

一天,他实在闷得慌,乃决意进城去,在海淀下了汽车,找了一个小饭馆,拣了临街的一张小桌子,坐在长凳上,要了一碟苜蓿肉,两张家常饼,二两白玫瑰,自斟自酌,不由又想起在江南的生活,情动于衷,从袋里摸出纸笔,在桌上写了一首《我的南方》:

我的南方,

那儿是山乡水乡!

那儿是醉乡梦乡!

五年来的跋徨,

羽毛般的飞扬!

呵!他怎能忘了南方的山山水水,乡土人情?那里有他的亲朋故友,有他年老的父母和弱妻稚子。在那里,他有过快乐,也有过痛苦,南方毕竟是他耕耘过的土地,汗水洒过的地方啊!

10月的一天,他接到南方来的一封信,是父亲寄的,其中写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看到这里,朱自清不禁悲从中来,泪如泉涌,想到父亲待自己的种种好处,特别是八年前料理祖母丧事完毕,父子同车北上,在浦口车站分别的情景,犹如电影镜头一样历历在目。他似乎还看到父亲为给自己买桔子,蹒跚地走过铁道,两手上攀,两脚上缩,肥胖的身子显出努力样子的背影。想起当时的一切,他十分后悔自己那时年轻无知,不能体察父亲爱子之情,心中还老嫌老人说话不漂亮,暗地里笑他的迂。又想到,父亲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东奔西走,可家中光景竟一日不如一日,以致老境如此颓唐。又想到,他近来情郁于衷,常常动怒,但始终惦念着自己和自己的儿子。哀伤和想念之情如滔滔潮水,铺天盖地而来,在晶莹的泪光中,他仿佛又看见父亲肥胖的,穿着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我与父亲不相见已是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他含着泪水,伏案疾书,以朴实的笔调细致地叙写那次和父亲别离的情景,透过父亲的一言一动,揭示了他对儿子的无限怜惜、体贴、依依难舍的深情。心灵在纸上疾走,他对父亲的刻骨思念之情,如涓涓流水,倾泻于字里行间,溶注于父亲的背影之中。写到最后,他深情地呼告道:“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平淡一语,蕴蓄着他对年迈父亲的刻骨相思。

22年后,当《文艺知识》编者问他写作这篇《背影》的情况时,他答道:“我写这篇文章只写实,似乎说不到意境上去。”这种从表面上看起来简单朴素,而实际上却能发出极大的感动力的文章,最可以作为朱先生的代表作品,因为这样的作品,正好代表了作者之为人。由于这篇短文被选为中学国文教材,在中学生心中“朱自清”这三个字已经和《背影》成为不可分的一体。

这是由文品论及人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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