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7-10-15
四、录取原则
1、我校艺术类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2、音乐、美术设计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为: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为: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课考试合格,按照文化课成绩占50%,专业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总分x50%+文化课总分x50%。
五、收费标准
1、学费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2】1876号和甘发改收费【2013】1215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标准为6500元/学年/人;
2、考试费用
根据甘价费【2010】1915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考试报名费为180元/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城市学院(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邮编:730070
学校网址:http://www.lzcu.edu.cn
招生网:http://www2.lzcu.edu.cn/zhaosheng
E-mail:zhaosheng@lzcu.edu.cn
电话(传真):0931-7601082
标签:艺术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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