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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春工程学艺考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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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5

七、录取原则

1.校考录取原则:对持有《长春工程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且高考文化课成绩、校考加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和我校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数采取专业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素描成绩高的考生。其中综合分数=(校考加试成绩x60%)+(高考文化课成绩x40%),专业志愿级差顺序为3分、2分、1分。

2.录取时文化课单科成绩均不设最低控制线。

3.吉林省、辽宁省、天津市考生采用各省(市)美术类统考成绩,吉林省综合分折算方法: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60%+美术类统考成绩,辽宁省综合分折算方法: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2+美术类统考成绩,天津市综合分折算方法: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x40%+美术类统考成绩x2.5x60%,如果考生所在省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外有特殊要求,我校按其规定实施。

八、违纪或作弊考生处理办法

1.如果考生在专业加试中违纪或作弊,我校负责通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教育部要求,由所在省取消该考生2017年所有院校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计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和吉林省的规定,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考试作弊或复试成绩明显低于本次考试成绩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 

九、2015年、2016年各省录取情况

序号

省份

2015年录取情况

2016年录取情况

录取人数

综合分最低分

录取人数

综合分最低分

理科

文科

理科

文科

1

吉林

4

462.4

477.8

9

436.6

443

2

辽宁

15

219.8

214.4

11

277.52

277.08

3

黑龙江

10

211.2

206.2

18

223

203.6

4

江苏

15

175.8

16

179.2

5

山东

35

227

246.4

30

221.198

230.8

6

河北

30

225.6

31

211.6

7

山西

22

222.8

21

220.8

8

陕西

未招生

15

208.2

227

注:辽宁省2016年开始使用统考成绩录取,吉林省、辽宁省、天津市不单独组织校考。

十、校考省份及考试时间、地点

序号

省份

报名和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2017年

2017年

1

江苏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

网报

2月8日

2

山东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418号)

网报

2月12日

3

黑龙江

哈尔滨华德学院

(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学院路5号)

网报

2月25日

4

河北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石家庄市高新区信工路18号)

2月5日-6日

2月8日

5

山西

太原师范学院

(晋中市榆次区山西高校新校区大学街319号)

网报

2月11日

6

陕西

西安美术学院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100号)

2月11日-12日

2月13日

注:网报具体时间请以各省考点报名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十一、学校联系方式

1.电话:学校招生就业处:(0431)85947183、85711299

建筑与设计学院:(0431)85573011、85573012

2.网址:www.ccit.edu.cn

3.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

4.邮编:130012

5.电子邮箱:ccitzsb@cc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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