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校考省份:在校考专业成绩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需取得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计算综合分=(专业成绩/200)×7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根据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名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然后再按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实行“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
2、非校考省份: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的专业成绩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X7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X30),根据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名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然后再按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实行“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
考生须知:
1、招生计划最后以相关省教育厅公布的计划为准。
2、凡考生所在省组织了考生所报专业统考或联考的,均要求考生参加该专业省级统考或联考且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3、凡是符合考点所在省艺术类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由于考生不符合生源所在省报名资格和我校招生录取规定而导致的录取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专业T台模特要求女生身高166cm以上,男生身高180cm以上,平面模特要求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5cm以上。
4、不接受考生跨省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
5、考生参加专业考试的一切费用和用品自理。
6、考生可通过赣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gnnu.cn/)和所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我校不寄发纸质合格证。
7、学校将在赣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gnnu.cn/)公布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
8、联系方式:
江西省赣州经济开发区赣南师范大学,邮编:341000
招生办公室:0797-8393638(兼传真)卢老师,E-mail:gnsyzsb@163.com
音乐学院:0797-8393519,8393528帅老师
美术学院:0797-8393658张老师
新闻与传播学院:0797-8393876钟老师
体育学院:0797-8393672陈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797-8393622,E-mail:gnsyjw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