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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深圳大学艺考本科招生简章(含各专业)

2017-02-09

五、有关说明

1. 音乐学(师范)(培养学前艺术教育专门人才)和动画专业仅在广东省招生,按省统考方式录取。

2.“设计学类”,设艺术设计学、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新生进校后按大平台授课,前二个学期不分专业,学习公共课、基础课,第三学期开始,按学生志愿及有关专业要求确定专业。

3.音乐学(流行演唱)、音乐学(流行器乐演奏)、音乐学(师范)(培养学前艺术教育专门人才)和动画专业的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待我校当年本科招生方案确定后更新,请留意本艺术章程的更新。

4.专业排名按分专业、分省独立排名(非全国排名);按省考试院要求,广东省艺术类按广东计划统一划定各专业合格分数(即广东省校考各专业的合格比例为各专业广东计划总数的4倍以内);因广东第二批本科批次市内外计划单列,为便于参考,合格证查询的排名为深圳市内或市外分开的排名(非广东总排名)。

5.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7年4月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为计划数4倍以内(含4倍);合格证将请于4月底左右在本网站自行打印,不再邮寄。

6.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专业水平等复查,凡复测成绩未达到入学专业课考试成绩70%的考生,或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7.如果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六、招生咨询方式与投诉渠道

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网页电子邮箱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0755-114(24小时)
           0755-2653 6235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邮编:518060
http://zs.szu.edu.cnzsb@szu.edu.cn
深圳大学纪委办公室0755-2653 4925http://jiwei.szu.edu.cnjiwei@szu.edu.cn
深圳大学艺术设计学院0755-2655 7391http://art.szu.edu.cnsjx@szu.edu.cn
深圳大学师范学院0755-2653 6309
           0755-2616 1825
http://norc.szu.edu.cn969309242@qq.com
深圳大学传播学院0755-2653 4913http://cmc.szu.edu.cnyuzongweiszu@163.com